合肥卧涛 2021-11-04 10:12
安徽省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申报按照“材料审核—景观质量评价——现场检查——社会公示——发布公告”的程序组织认定。4A级旅游景区创建单位通过景观质量评价后,需经过不少于1年的创建过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交检查申请后,再行组织现场检查;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单位经过基础评价,适时安排组织现场检查。安徽省申报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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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申报条件
(一)以自然、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资源为基础,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商贸场所、城市公共服务场所等不以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申报A级旅游景区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深入挖掘、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有统一的管理或者运营机构,且其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
(四)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
(五)正式开放运营1年以上。
(六)符合《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标准》(GB/T 26358)《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7775-2003)等相关要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游客满意度较高,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
(七)推荐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单位基础评价强制性指标均须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