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统计 百度离线宝

合肥卧涛

首页 > 科技项目申报类

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申请条件,安全生产是关键

合肥卧涛 2019-06-17 05:48



  如今食品安全问题深入人心,经过前几年接连报道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国家对这块的管控更加严格,为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合肥市决定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积极申报。

  1.企业依法设立,其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加工许可,企业在生产场所与环境、设备设施、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等方面,能够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2.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3.企业建立实施了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体系,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规范,各项运行记录较为完整;通过ISO 22000或HACCP体系认证,且体系有效运行。

  4.企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培训工作,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40学时。

  5.企业严格落实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召回等主体责任制度,相关记录完整,建立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已开展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7.近三年产品在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中未发现较严重质量问题,未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8.企业近三年经营持续盈利,能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及社会信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并按规定将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了公示。

  以上8点就是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申请条件,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卧涛,咨询电话0551-65300044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新品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