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18-09-30 11:11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2017年合肥市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第31条。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合肥本地注册纳税,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
2.至少具备2个以上本企业开发或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3.2017年度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软件业务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40%。软件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项:①软件产品收入,包含去除硬件部分的嵌入式产品收入;②系统集成收入,为中标的系统集成项目总价去除硬件成本的收入;③信息服务收入,包含各类数字内容收入和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服务收入。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017年度应包含对上述三项软件业务收入的认定);
4.软件企业产品登记证书;
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退(抵)税申请审批表》(经税务部门盖章确认);
6.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二、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地)经信部门统一上报,各地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负责查验发票及有关凭证原件,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不予受理。各地于10月19日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上报市经信委(电子信息及软件处,市政务中心B座1410室,电话/传真:63538780,申请表电子版发邮箱:jxwdzxxc@126.com)。
2.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必须体现企业2017年度的软件业务收入。
3.各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申报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失信信息列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在“信用合肥”等网站进行公示;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
附件1
鼓励本市软件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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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盖章): |
年 月 日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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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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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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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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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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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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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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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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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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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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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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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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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财务状况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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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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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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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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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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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创汇(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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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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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税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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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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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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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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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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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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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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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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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2
诚实信用承诺书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单位)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谨就申请的合肥市鼓励软件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政策项目郑重承诺,单位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未享受其他财政政策支持。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接受合肥市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的处理。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认定申报请咨询: 0551-65300044 或 1333910571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