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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陵市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合肥卧涛 2020-03-11 03:31

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皖科高秘〔 202052号)要求,现就我市202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在线进行。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的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01020日。

2 请有关企业即日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已入库企业须在331日前进系统更新企业基本信息表。 首次申请评价的企业须根据服务平台系统提示进行注册登记,注册成功后即可进行自主评价以及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原账号继续有效。

3、市评价工作机构对企业提交的 2020年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进行 形式审查后提交至省科技厅审核。省科技厅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公示、公告入库企业名单。

4、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需对系统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省科技厅将通过 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当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集中抽查工作,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能提供填报数据证明材料或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将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程序撤销企业入库编号,同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该企业不再享受所有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5、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将直接列入铜陵市“科技贷”企业库,可申请“免担保、免抵押”科技贷款,市科技局原则上每季度发布一次“科技贷”入库企业名单。

6、符合“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条件的企业,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才能申报当年省、市高新领域科技计划项目;参加全国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需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才可参加当年的国家赛。

 

附件: 《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0 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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