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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合肥卧涛 2018-04-17 08:26

民用航空工业企业:

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18402号)要求,即将开展安徽省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请民用航空工业企业登陆全国民用航空统计信息系统http://202.106.152.12:8001/netrep填写企业报表;同时,下载纸质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   请民用航空工业企业提供企业基本情况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简介、从业人员总数及构成、拥有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防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等。

(二)生产经营情况:2017年主营业务、实现销售收入、利润、转包生产交付金额及变化情况。

(三)主要产品:民用飞机(含无人机等)、航空发动机、机载系统和设备、其它民用航空产品、相关产业的产品及服务等。

(四)产品开发与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情况、承担及开展的民用航空科研项目情况、重大技术进步情况等;

(五)对外贸易与合作:对外贸易情况(企业及外贸产品、交付金额等)、对外合作情况(项目合资、技术合作、对外交流等)等。

(六)投资建设项目情况:2017年度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概况等。

请各民用航空工业企业将报表及企业基本情况材料(一式两份)于423日前报送我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潘澄海  电话:63538578

电子邮箱:27903536@qq.com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416  

 

  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用航空工业行业统计和年鉴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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