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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三重一创”政策科技创新平台兑现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卧涛 2018-06-26 08:28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按照《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皖发改产业〔2017〕312号)规定,现开展我省2018年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策兑现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国家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省级平台

1.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验收通过的省重点实验室。

2.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

3.2017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时间内,由各市科技局验收通过并经省科技厅审核、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兑现标准

根据《关于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皖政〔2017〕51号)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如下:

1.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300万元;

2.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100万元;

3.新认定和在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重点实验室,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4.备案期满、通过各市科技局验收,并经省科技厅审核评估建设绩效优秀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补助额度为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平台申报。符合兑现条件的相关平台填写《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审核。各平台科技主管部门对各平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主管部门汇总盖章,统一报送省科技厅。

3.纸质材料报送。请各市科技局于2018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2)和各平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


附件1

创新平台建设兑现政策补助经费申报表

填表日期:       

依托单位名称(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所属市//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可多选)

□中央驻皖高校  □省属高校  □中央驻皖科研院所

□省属科研院所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上市企业  □规上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创新型(试点)企业

创新平台名称

 

平台类别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省重点实验室  □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补助范畴

□新建   □评估等次为优秀

平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申请补助金额

 

大写

 

经费用途

 

曾获得省级资金支持情况

上一年度

 

本 年 度

 

备注:项目承担单位为

中央驻皖高校院所、

省直单位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印章):     








附件2

2018年“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平台政策兑现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平台名称

依托单位

平台类别

新建/评估优秀

验收/评估结果下达时间

申报金额

(万元)

 

 

 

 

 

 

 

 

 

 

 

 

 

 

 

 

 

 

 

 

 

 

 

 

 

 

 

 


注:平台类别分为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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