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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卧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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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组织申报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的通知

合肥卧涛 2020-03-11 04:04

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市科技创新政策,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根据《阜阳市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细则》(阜科〔2018〕183号),现组织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规上工业企业申报2018年度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在阜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 企业2017年、2018年有研发活动, 能真实核算、反映企业研发投入,并按要求完成研发活动统计报表 。

3. 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提供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

4.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且在同一申报方向未获得市级其他财政经费支持。

二、补助标准

对企业2018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按3%≤占比<4%、4%≤占比<5%、5%及以上,且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分别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6%、8%、10%奖励;研发投入比上年增长5%-10%的,分别按其新增研发投入的3%、4%、5%奖励。(具体按照《阜阳市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实施细则》第三条执行)

三、企业申报材料

申报补助的企业应按照附件1“目录”提供材料并按顺序胶状成册。

四、申报程序及县(市)区报送材料

1.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县(市)区申报。

2. 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对当地企业申报补助资金情况进行初审,对审查未通过的企业,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退回申报材料并向企业说明原因;对审查通过的企业, 县(市)区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填写附件2《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如汇总表有多页,则每一页均需加盖公章)并联合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 ,报送(或寄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为做好涉企信息系统比对工作,请同时将 电子版 《企业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汇总好的“项目信息归集表” (模板请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发送至邮箱 32817496@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主管部门要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协调并协助做好材料填报。企业须对所上报的资料和数据负责,确保材料的齐全和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

2.在组织开展申报的同时,要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人员健康安全。各县(市)区报送材料截止时间3月20日17:00,如因疫情影响需要延迟或调整申报方式,另行通知。

3.各企业、各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 1. 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申报书

2. 2018年度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补助资金申报汇总表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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