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21-12-21 11:00
根据 《关于组织申报 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宣农函〔2021〕116号)要求,经过对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推荐申报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抽查验收,拟认定以下10个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10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12月13日-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宣城市农业农村局 反映。
宣城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免费咨询:1985510813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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