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21-04-12 03:37
根据《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函[2017]880号),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一批安徽省新产品认定工作。经专家评审,拟认定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HFC1181P3 A6系列4×2重型载货汽车”等119项产品为2021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实名向省经信厅科技处反映。
2021年度安徽省新产品(第一批)拟认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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