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21-03-10 09:14
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辖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生产场地、设备进行100%现场核实,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相关申请表上盖章确认,于4月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行文报送至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合肥市光伏产业政策项目申报代理咨询: 0551-65310892,QQ:2885162378
蜀山区新增六家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安徽:省重大专项补齐工业“短板”引领转型发展 合肥高新区 专利申请和授权总量均居皖省各县区第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