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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分享】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合肥卧涛 2018-12-28 05:57

    财务辅导是安徽卧涛的优势之一,我们的财务辅导师也会时刻注意自我学习,比如本月参加的市税务局关于高企方面的培训,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现将所听所得现做个总结,望各位客户能有所收益。

    首先是关于研发费用的注意点,今年市税务局提出来往年都没有关注的新事项,希望在这个会计年度还未结束之前,我们财务能有所准备,为高企申报成功做足准备:

    1、研发费明细下面必须要有工资和折旧,很多企业购入设备或者电脑在用,但是没有发票,所以也没有计提折旧,但是鉴于整个费用结构的合理性,企业还是在年底要尽量取的发票,也是为了弥补以前年度未提折旧的缺失;2、审计报告正文和附注概述以及在所得税申报表上选择的会计制度应保持一致,还有财务报表格,这个企业一定要跟事务所沟通对接好;3、营业成本不能为0;

    4现金流量表有几个数字要关注:支付给职工以为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与所得税上不应有太大差异,研究费用下面的工资也不应大于所得税上面的金额,支付的各项税费,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等等,以前很多客户都不太在意这张表,以为考察的只有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企业的折旧与摊销在税务a105080中的列示要与审计报告一致,纳税申报表a105050上面的载账金额要关注,应该列示所有成本费用中的工资;其次,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出明确的行业限制,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当然这个也会随《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而改变,这个要关注下。另外,很多客户的研发费用会涉及到委托外部研究,在进行加计扣除时却接到不允许扣除的通知,那是是因为没有提供备案合同。虽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不需要去税务局登记备案了,只需要企业留存,但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果是关联企业的委托和受托的关系,要提供研发费用支出情况明细表,不是关联方的,提供发票就可以了。在这里也再次提醒,留存备查不代表不查,企业还是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做好加计扣除的辅助台账,规范企业财务要求。

    还有一个关注点是,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也可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而且不论盈利亏损,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有的企业就会有疑问,企业已经亏损是否就没有必要进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我建议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这样一来就可以减少未来5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很多企业会认为研发费用的折旧只有设备类才可以,其实上研究开发所用的建筑物也可以计提折旧,只是这部分不可以加计扣除,另外房租物业水电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福利费、交通费等都不可以加计扣除。

    预祝各位即将申请国家高企的企业能够申报成功,安徽卧涛因为专业所以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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