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条件,Z高补助3000万元
合肥卧涛
2019-03-29 06:44
一、池州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意义
对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Z高可达3000万元。资金补助到市,由市与专项承担单位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并进行监管。
除了资金奖励,同时也为企业今后能承担重大研发课题创造有利条件,有利于企业宣传自身研发实力。
二、池州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条件
1.重大专项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所处领域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产业范畴,产品应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
2.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地在安徽省内,3年培育期内的研发试制投入原则上不低于0.6亿元。
三、池州市重大新兴产业专项注意事项
1.本项目无网上系统申报,材料按照县区市省顺序推荐提交,个别市区县在项目申报前会进行摸底调查,调查内容主要是针对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的技术研发能力(人才、技术和资金)、产业化建设,市场化应用等方面进行摸底,以便区县对该产业集聚力有一定了解,并进行企业项目合并申报。
2.虽在省里通知文件中未强制规定承担单位申报的项目需要备案,但大部分区县会对承担单位要求需要申报项目的备案文件,备案需提供项目立项、可研、批准、核准或备案等文件复印件(具体需按照各区县通知要求)。
3.重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应具备产业关联性,建成后有助于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集聚。
4.按照“三重一创”政策要求,纳入重大新兴产业基地支持的企业及项目不再申报重大工程和重大专项(如:获得过省战新基地(智能语音、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型显示、创意文化)支持过的企业(不指项目)不能申报)。
5.重大专项命名应规范简洁明了,重大工程命名规则为:重大工程支撑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工程。重大专项命名规则为:重大专项支撑项目所在县(市、区或国家级开发区)名称+细分产业领域名称+重大新兴产业专项(细分产业领域名称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三级目录来确定)。
6.材料申报中市区县对行业集聚项目承担单位归集联合申报后,审核通过后对研发试制投入进行核算并提供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和发票等),对投入进行百分比补贴。
备案注意事项:申报材料:项目备案报告、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地点土地权属文件(租赁协议/土地证/房产证/投资协议等复印件)、需要进口设备的企业需提供进口设备清单(必须注明具体用汇额及台套数)及经贸局要求报送的其他相关材料。办理流程:窗口受理——网上申报——审核——赋码——办结。申报网址:www.ahtzxm.gov.cn。办理时限:一般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