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卧涛 2021-12-06 05:40
2021年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开始申报,申报时间截止于 12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下面来看看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 申报条件、材料,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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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申报条件
滁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或者经认定的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或存储过市级成品储备粮的企业。
二、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的推荐文件。
(二)企业申请材料。
1、2021年度大米加工或销售情况、仓储设施情况等。
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截至2021 年11月)、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者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文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公章。
3、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仓库外部、内部照片;现场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等照片。
三、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推荐办法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本县(市、区)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条件,重点推荐规模大、设施全、管理规范的1到2 家企业。原先已承担市级成品储备粮任务的企业,也要按规定重新申报、推荐,且每家企业申报承储任务原则上不超过400吨(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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